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时评 > 理论
李福强:杜绝微腐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发布日期:2018-0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眼下,党内政治生态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转,然而“四风”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责任围绕权力上下跳动,走出时而紧密、时而脱节的波浪线,上级要求紧的时候就动一动,不催不动,有的推了也不动。表面上看,态度问题;深究起来,是责任与权力松散组合的意识问题,是腐败的前奏,属于“微腐败”。

  杜绝微腐败,须问责不松劲。按照党章赋予的职权,各级纪委都在深化“三转”,聚焦主职主业,问责这一利器在推动工作落实上,成效明显,无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保护、拆违拆临,过去一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成现实了,因为问责把广大干部问得坐不住了、等不起了、慢不得了,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因为权力与责任在问责情况下,紧紧地连在一起。

  杜绝微腐败,需要让实干者得实惠。实干者对于责任与权力的理解要比其他干部更深刻,因为深刻才会实干,因为信仰实干会有机会才会实干。“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一个人的幸福需要实干托举,一个国家的梦想更要有实干来支撑。通过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让实干者能登上重要领导岗位,让更多具有实干精神的干部成为主流,社会风气才能从根本上改变。

  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杜绝微腐败不是终点,形成“不想腐”的自觉才是目的。“不想腐”的意识,一方面,利剑高悬,才能让权力时刻警醒,让贪腐无所遁形;另一方面更要来自党员的自觉:既然为官,就理应对组织坦荡,对人民负责。“不想腐”是一种自律。自律是一种自我约束,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加强道德修养所强调的。古人说:“善禁者,先禁身而后人”。 对党员干部来说,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初。“不想腐”也是一种价值取向,“一为不善,众美皆亡”,从拒绝一支随意签单的笔、一杯无可奈何的酒,一份不得不送的礼开始做起,让“气节”二字成为党员干部心中稳定持久的价值观,才能将腐败扼杀在萌芽之中。

  当然,要做到“不想腐”,不仅仅单靠教育和自律,还要提供制度和法律的保障。要让掌握权力的人,“想腐”但腐不了,“想腐”但可能要付出巨大代价,逐步淡化、减少、打消“想腐”的念头。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障体制,调整公务员薪酬体系,增强绩效管理,防止“大锅饭”的平均主义,使薪酬与岗位匹配、与付出挂钩,以及增加合理收入,才能减少冒风险、越红线行为的发生。

  加强权力管束,增强责任意识,让每个干部时刻保持政治的清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正风肃纪,社会凝聚共识,反腐势如破竹。一个风清气正的中国,乃民之所愿,须持之以恒。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