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 ||||||||
|
||||||||
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一、莱城区高庄街道对仙门村党支部书记吴翠莲在低保办理工作中违规操作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对仙门村在协助高庄街道审核低保申请工作中,违规操作,未按规定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在民主评议中,未按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致使7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享受低保共计19600元。吴翠莲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吴翠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钢城区辛庄镇培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常振彬在低保办理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等问题。常振彬在担任培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5年违规将其母列为低保户,并领取低保金2162.4元;2014年至2016年,违规操作,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3名村民列为低保户,共领取低保金13785.6元。2018年3月,常振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尚家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颜培涛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2014年,时任尚家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颜培涛,违反规定和程序,未经村集体研究和公示,私自为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父亲、叔父二人申请危房改造,共领取补助资金31800元;2013年9月,私自以其母名义重复申报危房改造,骗取补助资金15000元;另外,颜培涛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4月,颜培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影响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严惩不贷,及时有效帮民困、化民怨、解民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用力,把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严惩“小官巨贪”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民生资金的“黑手”,形成有力震慑,努力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满意的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